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647节 (第3/3页)
就总用击打自己某个腹部穴位的方法,来“主动吐血”吓唬别人,此时此刻,应该是我对她的腹部重击碰触到了那个穴道,导致她嘴角挂上了一线鲜血吧? 纵然有精神力的帮助,人也是很难对抗自己的本能的。 因为剧烈的疼痛,庄妮被我击中腹部的时候,不但吐出了鲜血,还两眼上翻,露出了极多的眼白,眼角也在剧痛之下盈出了泪水——这一幕对庄妮来说相当罕见,蛮有视觉冲击力的。 泪水、汗水和血,在庄妮的痛苦的脸上相互混合,让她的面容变得一塌糊涂,破破烂烂好像坏掉了一样。 此时此刻我的狂战士模式才得以解除,放开了抓住庄妮头发的左手,而庄妮也在同时失去了意识,背靠着排污管身子滑落下去,最后瘫倒在地上。 姿势倒很像,她画出来用来迷惑我的,班长的街头立体画。 作为差点被她杀死的人,我本打算把昏倒的庄妮,扔在窄巷里不管的。 事实上我已经走出了窄巷,回到路灯下面,正在整理自己弄乱的衣领了。 但是颓然倚靠在排污管上,衣裙凌乱,狼狈不堪的庄妮,吸引了两个按摩店男顾客的注意。 “你看,墙缝里有个女人坐在地上,是不是喝醉了?” “诶?看身材挺苗条的啊!难不成咱们哥俩今天可以少花点钱,只要‘捡尸体’去附近的旅馆……” 曹导演跟我普及过,“捡尸体”指的是某些女孩在酒吧一类的地方喝得烂醉,然后瘫倒在门口,被男人们趁机“捡”到旅馆去占便宜的行为。 有一瞬间,报复的心理占了上风,我真打算袖手旁观,让讨厌男人的庄妮被这两个家伙捡到旅馆,进行一番惨无人道的虐待的。 但是稍微冷静下来,我觉得自己这么做,班长一定会对我十分失望,庄妮无论如何都是初三(3)班的同班同学,她想杀我当然是犯法,可是我把她打昏,又坐视她被两个流氓捡走,恐怕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两个流氓的共犯。 明明答应过班长不成为罪犯的。 叹了一口气,正寻思要怎么阻止两个流氓捡尸体,没想到这两个家伙走进窄巷细看以后,反而自己打了退堂鼓。 “我靠!这女孩吐血了啊!喝醉酒也不至于喝得吐血吧?要是被咱们玩出了人命……” “你还管吐不吐血?看清楚点,这女孩未成年!你以为自己是校长还是局长啊?赶紧撤!强奸幼女要判刑的!” “那个……不报个警吗?” “咱们是来叫鸡的,你报警,生怕家人不知道吗?” 两个人鬼鬼祟祟地咬了几句耳朵,又朝路灯下的我看了一眼,然后一起走进招牌闪亮的“正能量按摩店”了。 我在路灯下等了5分钟,没有人再经过,庄妮也没有醒转的迹象。 就这么走了倒是很容易,不过谁也不能保证下一个看见庄妮的人,是好心报警,还是胆大包天地把未成年少女给捡到旅馆里去。 突然联想起来,失去知觉的庄妮,跟上次舒哲被刑部五虎绑架,活活吓昏以后那一次,有一些相似之处。 庄妮想杀我,舒哲当时想要挟我,都是想要对我不利。 对于舒哲的处置,我是把他扔在床上,拍了很多裸照的…… 第862章 短信交流 像对待舒哲一样,对庄妮进行拍裸照要挟的想法,只在我脑中存在了千分之一秒,就烟消云散了。 首先,拍下少女的裸照并进行要挟,这是比坐视庄妮被人“捡尸体”还明显的犯罪,会违反我和班长之间的约定。 其次,庄妮不是舒哲那样贪生怕死又爱面子的人,把庄妮的裸照展示在网上,给千千万万她讨厌的男人看,的确能恶心到她,但是除了会让她更加坚定杀我的决心之外,什么作用都起不到。 如果曹公公在场的话,绝对要给我出主意说:“师傅!一不做二不休,您干脆把她扛到旅馆,让她知道什么叫现实版的‘杀人不成反被日’!”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