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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2页)
我想不出来。 我接过房卡。 离开前晶子提醒小心使用天然气,以及不要收留晕倒在家门口的野男人,最好是丢进垃圾桶,她知道我有这个臂力。我乐观道: “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小说的女主角。” - 一星期后我痊愈得差不多了,乱步君再一次发出邀约请我吃饭。理由是感谢我向他推荐的保健品鱼肝油,社长很受用,社长经常投喂的野猫也很受用。 我没想到他请我去一家高级法餐亭。 根据我对他的刻板印象,此行我以为一定是去平价的家庭连锁餐馆。麦当劳前些年在国内改口金拱门,俄版的也因为制裁更名vkusno i tochka,日版叫le normandie有什么不对。 但我仿佛觉得餐厅的名称是耳熟的。 时间约在晚上七点,我穿着拖鞋和背心慢悠悠地出门。根据导航我走到了地址所在的街道,晶子和乱步穿得都很正式。今天是只有我们三个小辈的场合,社长要喂猫。刚想问为什么堵在麦当劳门口,乱步打了个招呼就高高兴兴拐进隔壁的洋房,告诉侍者: “预约的名字是江户川。” 侍者穿衬衫配绸马甲,领结烫得笔挺,说话又斯文又和气,像一碗温开水:“要带二位的女佣去后厨用餐吗?” 我:“……” 晶子拼命叹气:“你不看我发给你的dress code吗?” 我终于记起来了。 这家法餐我十六岁出任务的时候来过两次。 第一次是因为逛商场累了,我想临时找个地方休息吃饭,居然被拒之门外。 那段时间,轮到横滨的异能组织主持社交季,我远在意大利上学也免不了被拉来。聚会无非去酒吧或赌场,我不耐烦多呆,主办方安排人带我去了皇后大道的商场购物。为了合格扮演同盟组织家的小姐,当天我穿着纪梵希的小黑裙,就是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里的经典造型,谁来都不能否认我体体面面的。 进不去餐厅的理由是没穿丝袜。而我的陪同人员可以,他打了领带。 哪怕他全身上下,医师白大褂加内搭拢共不超过一万日元,其中半数的身价来自我为了答谢他送的一支钢笔。 他在旁边笑得直不起腰。 第二天我又去了。 我换上了想象力允许的品味最糟的一套衣服。唯独打了一条雅致的领带,颜色和我的眼睛十分接近,是陪同人员新买的,没来得及戴就被我借走了,我说你不需要这个。最后请示到领班那里,她放我进去,条件是别向任何人传授我的穿搭技巧。她指着我的陪同道: “这一位无法放行。” 他没打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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