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总裁的贴身保镖_第40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02节 (第3/5页)

到田晓婉这句话,张阳笑了起来,你要是整天都在北京带着陪着人吃饭的话,你也会知道的,你忘记我过去做什么职业的吗?我就是一个专门陪人吃饭的角色,跟着别人混久了,也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来,也别说这样多了,一起吃饭吧!张阳也不和田晓婉说得太多了,催促着田晓婉吃饭,田晓婉拿着手机,忙不迭拍着照,把这些都给发到了微博上面了,田晓婉也算是一个喜欢刷微博的女孩子,没有个事情的时候,总是会在微博上面刷上几下,有些时候,田晓婉还会转发一些好的微博,现在田晓婉的粉丝也有几千人,张阳上次好说假如田晓婉把自己的照片放到微博上面的话,那粉丝肯定会暴涨,但田晓婉却不肯这样做,田晓婉还是一个很羞涩的女孩子,不喜欢把自己的照片放在微博上面,她拿着手机别吃别发微博,还不时会问张阳这菜是什么名字,忙的那叫一个不亦??不亦乐乎!

    于复在张阳和田晓婉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才出现,这显然也是于复故意找了这样一个时间过来,他要是来的早的话,担心会打扰张阳和田晓婉用餐,张阳和田晓婉一起来的,于复怎么说都是过来人,一看见张阳和田晓婉这样出现的时候,于复的心里面就已经认定了张阳和田晓婉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样的普通,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事情多着呢,虽然于复认为张阳和周静雯之间的关系很暧昧,但毕竟他不是局里面的人,有些事情还是不过多的去问比较好,于复的心里面很清楚这点,现在在社会上,你一定要少说,这样才能让别人对你不讨厌,于复就是如此,他就问得少,就算进来也没有问张阳和田晓婉的关系,在于复看来,张阳和田晓婉的关系并不重要,他只要和张阳的关系相处得好久足够了,张阳才是他的目标,至于别的事情,他就不要问了!

    于复带来了两瓶好酒,只是张阳却摆了摆手,说道,我等下还要开车,就不喝酒了!

    于复已经笑了起来,我当是什么事情呢,要是你看我这个人还值得交往的话,就让我给你安排,我给你找司机,保证把你送到地方,不管你去到哪里,都没有问题.而且我的人你尽管放心,肯定不会多问的!

    于复说这话就是想让张阳放心,他不会把张阳的行踪说出去,张阳笑了笑,你误会了,我真不是这样的意思!张阳他看了看身边的田晓婉,这是我的同事田晓婉,我们就是一起来吃个饭,然后我还要和她去喝酒,我想等到了酒吧再说!

    原来如此啊,看起来是我多想了,行,不喝酒!于复一听到张阳这样一说,这心里面就已经明白了,张阳是不打算在这里喝酒,要到酒吧去喝酒,于复虽然不清楚张阳为什么不在这里喝酒,但既然人家已经这样说了,那于复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他笑了笑,我没有想到你会到我这里来吃饭,以后呢,我给你一张贵宾卡,你来的话,肯定有位置,我们的酒楼生意也不是总好,但大部分的时间里面,酒楼的位置还是少的!

    这个我明白,于老板,你也别跟我客气了!张阳说话的时候,拿出了香烟,于复一看,急忙拿了自己的烟出来,来,抽我的,我这烟还是朋友送给我的,我都没有时间抽.!于复说着已经主动取了香烟递给张阳,张阳也没有必要和于复什么客气,他大大方方的把香烟拿了过来,塞进嘴里面,于复又拿了打.[,!]火机出来,点上了火之后,于复自己也点了上来!

    田晓婉在旁边吃着饭,这是张阳和于复两个男人之间的谈话,田晓婉也不想多问,她只是吃着菜,当然,这菜很合田晓婉的口味,田晓婉就感觉这里的菜很好吃她哪里还去管张阳和于复之间的谈话了,张阳看了看身边田晓婉吃饭的样子,他笑了笑,把目光又转向了于复,我那朋友在这里做的还可以吗?

    哦,你说的是那叫李嫣的女孩子吧!于复一直都没有提李嫣,他不知道张阳和带来的少女到底是什么关系,于复也没有敢提,但现在听到张阳主动提了出来,于复笑了起来,说道,她很好,刚刚弹了一曲,反响很好,我现在把她叫上来?

    不必了,她既然还在工作的话,那就不必打扰她了!张阳说道!

    没有关系,她今天刚来上班,我也是想让她适应一下环境,另一个原因,今天来了两个弹钢琴,都是来适应的,她弹完了,另外的一个正在适应,我想她现在没有事情!于复说道!

    哦,既然这样的话,那就让她过来吧,我想她也没有吃饭吧!张阳说道!

    于复让人把李嫣给叫上来,李嫣听到说有人要她到包间的时候,李嫣还不想过来,她过来就是弹钢琴的,并不是陪酒的,李嫣之前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些老板就是以谈事情为名,故意把你骗到包间里面,对你动手动脚的,李嫣很不喜欢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当她听到于复要让她到包间的时候,李嫣就已经在犹豫,她不想过去,但碍于今天刚刚来酒楼,也不想让自己的老板不高兴,她就打算过来瞧上一眼,要是真得有别的什么事情的话,那李嫣就决定离开了,反正不到这里也可到别的地方,虽然这里给的钱不少,但李嫣还没有到那种需要陪酒的地步,这样想着,李嫣才到了包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